宏江房產;宏江開發商怎么樣
消費日報網河南頻道訊 2014年,新華網《中央廣場借內部認購之名違規銷售》為題,報道了河南宏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位于棉紡西路宏江中央廣場的項目在施工和預售方面出現的違規問題,鄭州市房地產監察大隊于,2014年7月對該項目開發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2015年6月本網接多名消費者投訴:宏江中央廣場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建設和內部認購欺騙消費者等問題,本網工作人員對宏江中央廣場營銷中心進行了暗訪,據營銷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說:該項目房產一期工程2016年底即可竣工交房,二期項目地基已打好,可于2017年交房驗收,一期工程房源已基本預售完,現階段正在對二期的房產進行預售及內部認購。并說一期工程的13號樓部分房源當時是給鄭州市規劃局以低于市場銷售價的價格,進行內部認購的房子。
對于,消費者提出的該開發商五證不全的問題,該工作人員這樣解釋說:現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在辦理。眾所周知,商品房的預售必須要具備鄭州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局簽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才可進行預售,而獲得預售證的前提是以辦理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需五證齊全。然而,河南宏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都沒審批下來的情況下貿然施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項目合法開工的有效憑證,也就是所謂的項目開工證,沒有此證不得開工建設,沒有此證的房子屬于違章建筑。然而在現場看到一期二期工程施工依然進行;售樓部現場依然人員爆滿,正常銷售。
如此現象,在宏江中央廣場長達幾年的施工建設、銷售、內部認購的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竟然沒有任何相關職能部門給于制止,就此問題。本網工作人員電話聯線了鄭州市規劃局及房管局的相關部門,均被告知不清楚和不知道。截止本網發稿前,未接到規劃部門和房管部門的任何回復。
對于“宏江“出現的諸多問題如何才能解決,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作為宏江中央廣場的房地產開發商,理應遵守先批后建的相關規定,這既是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底線,更是法律設置的紅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和執行,對于規劃局的內部低價認購和該房產的違規現象是否存在著某種關聯交易關系。。。本網將繼續關注、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