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房產、交付房產證是從給付義務
“我宣布,今天的強制騰退行動正式啟動!全體執行干警要嚴格規范文明執行……”
為深入推進“終本清倉”工作穩步開展,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實現,4月30日,市中級人民法院抽調20余名執行干警,由執行局局長車進帶隊,前往某小區對價值6038萬余元的53套商鋪、6套住宅進行強制騰退。上午8點45分,隨著“出發”指令的下達,執行局各執行小組迅速集結,按照執行預案奔赴執行現場,一場計劃周密的強制騰退交房行動正式拉開帷幕。
案情速遞
申請執行人鄭某與山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糾紛一案,執行標的1.3億元。該案立案執行后,市中院執行局對查封的被執行人名下53套商鋪、6套住宅依法評估拍賣,經過一拍、二拍、變賣程序后,相應房產均因無人競買而流拍。申請執行人申請將上述房產以變賣流拍價6038萬余元抵頂其對被執行人享有的部分債權,市中院執行局作出以物抵債裁定并向當事人送達,房產所有權人變更至鄭某。房產權屬變更后,申請執行人要求商鋪、房屋實際占有使用人配合騰房、支付租金,但相關人員未能配合,申請執行人權益無法保障。
鑒于房屋長期未能騰退、租戶未能按時支付租金,嚴重影響申請執行人生產經營及收益,執行局領導及案件執行團隊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制定周密詳細的強制騰退交付方案,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意外事件充分考慮、做足準備,確保執行交付活動安全、規范進行。同時,邀請公證處、新聞媒體全程見證。
執行現場
上午9點10分,“ 你好,我們是大同中院的執行干警,現在向你出示證件,請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執行現場,干警們向商鋪占有使用人出示證件并送達法律文書,向其釋法明理,說明當前商鋪、房屋所有權情況,并告知拒不配合法院交付商鋪、房屋及租金的法律后果。
上午9點50分,“我配合法院工作……”在干警們的耐心解釋下,商鋪占有人紛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交付房屋,補齊欠繳租金。后續也會按照法院通知書要求,將相應的租金支付給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或法院賬戶,強制交付行動取得初步成功。
上午10點30分,“請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代理人、物業人員確認該套商鋪是否為本次需要騰退的商鋪……”面對門牌號缺失,無人入住的空置商鋪,執行干警向當事人詳細詢問情況,仔細核查數據,確保執行準確性,同時在公證人員的現場見證下,強制開鎖、更換門鎖。
上午11點40分,“經過一上午的強制騰退,本次擬交付的53套商鋪及6套住宅已全部交付完成,當事人是否有異議?”“我們無異議,認可法院的交付工作。”隨著當事人在交付確認書及執行筆錄上簽字按印,本次交付行動取得圓滿成功。
執行效果
本次強制交付行動事前周密部署、準備充分,執行現場指揮協調到位、方法得當,既有效震懾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捍衛了司法權威,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和不良資產清收工作,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大同中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通過集中執行、強制騰退等方式著力打通保障群眾權益的“最后一公里”,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確保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及時兌現為“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