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房產稅-房產稅2025全面開始征收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規范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種認定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和蘭州新區、蘭州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
為規范全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防止納稅人通過辦稅大廳、電子稅務局等渠道在非征收入庫期限內申報繳納稅款,造成提前征收稅款或滯后入庫稅款等情況發生,現就規范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金三系統稅種認定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期限嚴格按照《甘肅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甘肅省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執行。征收入庫期為每年5月、11月,5月征收入庫上半年稅款,11月征收入庫下半年稅款。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從價計征房產稅納稅人在金三系統不再做稅種認定,僅做稅源信息采集。對在金三系統已做稅種認定的,修改有效期截止日期,統一改為2019年12月31日。
三、對于納稅人注銷、稽查查補等需要在非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入庫期限繳稅的,按照規范的流程征收入庫,并做好避免提前征收稅款和滯后入庫稅款金三系統數據處理。
四、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19年11月5日
蘭州房屋交易增值稅從1%漲到20%?官方:說的應為個稅,且政策無變化
日前,有網傳消息稱,蘭州市的房屋轉讓增值稅將從1%上漲至20%。
9月22日,紅星資本局致電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策法規科,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建議咨詢稅務熱線12366。
當天,有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網傳消息中的稅種指的可能不是增值稅,而是個人所得稅,且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一直沒有發生過變化。
據其介紹,當賣方持有房產已經超過2年,可以減免增值稅及其附稅;如果不超過2年,增值稅的稅率為5%,附稅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征收12%,個人減半征收。
↑甘肅蘭州 資料配圖
同時,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二手房的交易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是按照(房屋銷售價-房屋原值-合理費用)×20%來計算,如房屋銷售價低于原值,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說無法提供原值(即買入價格)憑證,那么我們按照(此次)轉讓價的全額核定征收1%-3%的個人所得稅。”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強調,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是沒有發生變化的。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何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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