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縣房產、岳西最便宜的房子
安徽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一審獲刑三年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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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一審獲刑三年一個月
岳西縣“建房局長”吳曉白:三年牢獄,九十七萬的“教訓”
各位看官,且聽我細細道來一個發生在安徽岳西縣的“建房局長”的故事。這位局長,名叫吳曉白,可不是什么白蓮花,而是被法院判了三年一個月,罰款二十八萬,還得上繳九十七萬余元非法所得的“大人物”。 這可不是一般的“”,而是集受賄、串通投標于一身的“豪華套餐”。
九十七萬的“甜蜜負擔”:從2016到2024,一場持續的“利益交換”
吳局長,從2016年到2024年,長達八年時間里,充分發揮了他“為人民服務”的“特長”。他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驗收、結算,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撥付審批等方面,為相關公司及個人“大開方便之門”。這“方便之門”可不是免費的,代價是九十七萬余元人民幣的“甜蜜負擔”。這筆錢,大概夠在岳西縣買好幾套房了吧?不知道吳局長有沒有想過,如果這筆錢用來改善民生,岳西縣的住房建設會變得多美好。
兩萬元的“敲門磚”:一場精心策劃的“招標鬧劇”
更精彩的還在后面!2020年11月,岳西縣城區某項目公開招標。這時候,一位名叫汪某某的公司負責人找到了吳局長,想“走個后門”。吳局長,深諳“官場潛規則”,欣然接受了汪某某的“請求”,用“不當手段”讓汪某某競標成功。這“不當手段”的代價,僅僅是區區兩萬元。兩萬元換來一個項目的成功中標,這買賣,劃算!只是,這筆錢,成了吳局長最終“獲刑”的“敲門磚”。
三年牢獄,二十八萬罰金:自作孽,不可活!
最終,法院以受賄罪、串通投標罪,數罪并罰,判處吳曉白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這三年一個月,吳局長可以在監獄里好好反思一下“為人民服務”的真正含義。二十八萬的罰金,也算是對他“辛苦經營”的“回報”吧。更重要的是,九十七萬余元的違法所得,一分不少地被沒收,上繳國庫。這,才是真正的“為人民服務”!
從吳曉白案看反腐敗的長期性與嚴峻性
吳曉白案并非個例,它反映出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和嚴峻性。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依然存在,需要我們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腐敗行為。同時,也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管機制,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只有這樣,才能讓“為人民服務”真正落到實處,讓老百姓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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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信息來源為“安慶紀檢監察”,文章內容基于公開信息,旨在進行客觀分析和評論,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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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一審獲刑三年一個月
10月8日,據安慶紀檢監察,9月30日,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犯受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串通投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其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被告人吳曉白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及個人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驗收、結算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撥付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97萬余元;2020年11月,被告人吳曉白在岳西縣城區某項目公開招標前,應某公司負責人汪某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在該項目招標過程中,采用不當手段讓汪某某競標成功,并收受汪某某2萬元賄賂。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曉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吳曉白作為招標單位負責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合法利益,其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罪。被告人吳曉白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并罰。綜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積極退贓等從輕、從寬處罰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吳曉白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安慶紀檢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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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一審獲刑三年一個月
9月30日,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吳曉白犯受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串通投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其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被告人吳曉白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及個人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驗收、結算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撥付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97萬余元;2020年11月,被告人吳曉白在岳西縣城區某項目公開招標前,應某公司負責人汪某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在該項目招標過程中,采用不當手段讓汪某某競標成功,并收受汪某某2萬元賄賂。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曉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吳曉白作為招標單位負責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合法利益,其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罪。被告人吳曉白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并罰。綜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積極退贓等從輕、從寬處罰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吳曉白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安慶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