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中心—秀文路600號不動產電話
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1層辦公房產再次上架變賣 前兩輪拍賣均流拍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俞金旻)6月14日,位于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1層的整層辦公房產再次上架阿里資產司法拍賣平臺,此次交易方式為“變賣”,變賣價與“二拍”起拍價一致,在評估價的基礎上降低1.8億余元,定為3億元。此次變賣將于7月1日10時開始,變賣周期60天,延時周期5分鐘。如參加變賣,需預繳變賣款3億元。根據競價規則,一旦有人出價,即進入24小時倒計時。拍賣頁面顯示,截至6月14日10時,已有700余人觀看了該頁面,83人設置了提醒,但尚無人報名參加。
變賣頁面。圖/阿里資產司法拍賣平臺截圖
上海環球金融中心總高近500米,地上101層,高度492米,矗立在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核心位置。與近旁另兩棟超高層建筑——上海金茂大廈、上海中心大廈被網友合稱為“陸家嘴三件套”,既是浦東的地標,也是一處新晉網紅打卡地。
即將進行變賣的辦公房產,位于該大樓的71層。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上海環球金融中心官網介紹,該大樓7-77層為辦公設施,“提供高標準高品質的辦公空間。先進的辦公配套設施和完善的安全保障系統為所有入駐企業提供舒適安心的辦公環境。”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提供的拍賣標的物信息顯示,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1層建筑面積為3195.94平方米,規劃用途為辦公,房屋性質為辦公樓。根據專業機構對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1層房產給出的評估價格為4.81億余元。按房屋建筑面積折算,相當于每平方米為15.05余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嘉善法院對這次拍賣作出提醒,能否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請競買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此外,買受人需遵守上海環球金融中心業主公約,并簽約遵守。
此前一拍、二拍均已流拍。圖/阿里資產司法拍賣平臺截圖
貝殼財經記者了解到,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1層房產目前的權利人為新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此次拍賣源自嘉善法院的一起合同糾紛案。根據法院執行裁定書,該案訴前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法院向被執行人新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收到通知書后履行付款義務,但該公司一直未履行全部付款義務。2024年4月,嘉善法院作出裁定,拍賣該公司名下的這處房產。5月20日,嘉善法院曾以3.37億元的價格對該房產進行首拍,因無人參加流拍。6月11日,嘉善法院以3億元的價格對該房產進行二次拍賣,但最終還是因無人參加而流拍。
編輯 張冰 校對 趙琳
去掉房產證上一個名字,跑了四趟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流程能否便捷一些?
“花了兩個月,跑了四趟房產交易中心,只是為了將房產證上母親的名字去掉。為何這么費勁?”來自長寧區的朱先生近日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他與兩個親兄弟以及八旬老母親共同擁有一套動遷房房產,母親希望在“還能走得動”的情況下,把房子自己份額的產權贈與給兒子們。沒曾想辦理過程比他們想像得繁瑣得多:由于無法獲悉清晰的辦理步驟,連累年邁的母親多次前往房產交易中心,且反復影印了30多張的紙質材料。朱先生呼吁:“現在都提倡‘最多跑一次’改革,可我辦點事怎么還那么費勁呢?”
要去掉房產證上的一個名字,確實需要花這么多精力嗎?其中涉及到哪些關鍵步驟?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聯系了朱先生進一步了解情況,并請地產領域法律專家做了釋疑。
2018年11月中旬,朱先生預約了房產證信息變更辦理,三兄弟陪同母親一起前往長寧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共有權人全部到場。
排隊輪到他們辦理時,工作人員要求兄弟三人證明親屬關系,需要提供原始戶口簿和身份證,再到戶籍地所在的公安機關去公證。可朱先生兄弟三人30多年前就和母親分了家,獨自成立了家庭,原始戶口簿早就沒了。一下子很難拿出所需要的材料。此時,另外一位工作人員出面,告知朱先生可以選擇房屋買賣形式去掉名字,這樣的話就無需提供親屬證明。
工作人員告訴他們,第一步,要將其舊版綠色封皮的房地產權證書,更換成紅色封皮的不動產權證書;領證后再簽署一份房屋買賣合同。
過了20來天,他們第二次來到長寧區房產中心,領到了紅色的不動產權證書,這份產證上面有兄弟三人和母親的名字。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如果要走買賣方式,需要讓母親將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轉移給兄弟三人中的一位。三兄弟與母親一起溝通后,確定產權份額劃分是:兄弟三人每人占33%,母親占1%;母親1%的所有權份額,以21646元的價格計算相關稅費,“賣給”他們當中的一位。兄弟三人商議后決定分給大哥。工作人員又告訴他們,房產份額的接受方需要提交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若離異,要提供離婚證,沒證則不能辦理轉移手續。“大哥離婚都30多年了,當時哪講究,到哪里去找‘前妻’補辦?”最后,兄弟們決定把這部分份額轉移給朱先生。由于當天來不及趕回家去準備材料,原本移交的30多頁影印材料只能作廢。
過了幾天,朱先生兄弟三人陪著腿腳不好的母親第三次前往長寧區房產交易中心,將重新影印的材料遞交給工作人員。此時,又被告知需要轉讓人——也就是朱先生母親手寫一份“承諾書”,同意將自己份額的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兒子。朱先生的母親除了會寫自己的名字外,“大字不識一個”,這讓母親犯了難。朱先生當場建議,能否以錄制視頻的方式代替。但工作人員沒有接受,而是請朱先生“代寫”承諾書,讓母親簽字。在朱先生看來,母親看不懂承諾書上的內容,“代寫”做法并不嚴謹。
2019年1月8日,在歷時近兩個月后,朱先生代表家人,第四次前往房產交易中心,終于領回了只有兄弟三人名字的房產證。朱先生直言費勁,他呼吁,有關部門能不能讓相應流程設計得更便捷和規范一些。
【律師說法】近親屬之間以買賣形式的“贈與”,更為快捷
就朱先生的疑慮,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咨詢了房地產領域專業律師范曉杭。她告訴記者:去掉房產證上產權人名字的方法,通常是通過贈予、買賣或者繼承獲得的方式給予更改。
一、贈與方式
開始時,朱先生母親希望把房產份額贈與三兄弟,這也是很多老百姓心目中首選的方法。而按照《合同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產贈與合同的生效是以辦理變更登記為條件。由此可見,房產贈與的完成一定要以變更過戶才生效。那么怎么變更呢?
1、直接去柜臺辦理,目前各區登記中心不再需要公證處公證文書就可直接辦理。
2、贈受雙方及所有產權共有人必須到場(所以有貸款的房子基本辦理不了)。
3、辦理時帶好身份證、房產證和戶口簿。戶口簿無法體現親屬關系時,需帶出生證明、獨身子女證等能證明父母親屬關系的證件。若沒有,可以到公證處做親屬關系公證。
4、贈與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買賣方式
買賣雙方需要同時到不動產交易中心,簽訂買賣合同,辦理過戶手續,這就是房產交易中心建議朱先生他們采用的方法。母親把房產份額“賣”給其中一個兒子,接受份額的兒子本身也是也該房產的共有人,同時也無其他房產,不受限購影響,這是最快捷最省錢的方法。目前實踐中,近親屬之間以買賣形式的“贈與”越來越多,這種形式一般只需完稅,并無實際房款的交付。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雙方能自行寫個內部協議會更為完備。如果老人不會寫字,可在現場由工作人員協助指導完成。
三、遺產獲得的方式
被繼承人過世后,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名字就可以去掉。盡管繼承本身不涉及稅費,但是很多人在這個過程中有個認識誤區,就是以為只要所有繼承人一起去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即可。但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很難證明“所有繼承人”,所以還是需要法院或者公證處的確權文書方可辦理。
現在具體看一看不同房屋類型交易需要支付的契稅:
此外其他費用還有——
工本印花稅支付方:買方一般為5元/本;
產權轉移登記費支付方:買方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為80元/套。
個人所得稅:滿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滿五年,差額×20%或者總價×2%
在目前稅制下,贈與和繼承獲得的房產在再次出售時,只有滿五唯一住房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他情況都要征收與原值之間差額的20%的稅,所以相比于買賣方式會相對高昂。出于對老人的保護,范律師也提醒欲轉讓份額的老人們,一旦變更登記完成,房子就不再是老人自己的了,是否要轉讓份額,一定事先想清楚。
【記者手記】打破信息壁壘,更方便群眾辦事
無論是朱先生的親歷還是范律師的釋疑,都說明要去掉房產證上的名字的確有相應的流程。譬如贈與方式需證明親屬關系,可能會涉及公證;如果選擇買賣就要簽訂買賣合同、辦理過戶手續、分配產權份額,隨之還要提供一系列憑證材料。其中還涉及到不同情況的稅費計算和限購政策等影響。而這些內容,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不甚了解。因此,為方便群眾辦事,信息公開、充分告知顯得尤為重要。
然而要得知這些信息并不容易,記者撥打了十多次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熱線電話“962269”,一直處于座席全忙狀態;相關網站上也找不到詳細的流程公告。對于辦事群眾來說,無法事先得知辦理事項,只能一趟一趟跑,自然會有頗多怨言。究其原因,可能還是相關職能部門服務意識欠缺。而這既需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更需要加強協同合作,打破部門與部門間的“壁壘”,釋放“信息孤島”,讓百姓只跑一次就能辦成事!
欄目主編:褚覺美 文字編輯:褚覺美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笪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