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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教育部官網消息,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作出系統部署。
《意見》強調,培訓場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住建、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資質。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非學科類機構須依法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后,再依法進行法人登記。
《意見》強調,要規范非學科類培訓日常運營。非學科類培訓內容應符合培訓對象的身心特點和教育規律,不得開設學科類培訓相關內容。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不得晚于21:00。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堅持公益屬性,實行明碼標價和信息公開。培訓收費實行指定銀行、專用賬戶、專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鼓勵采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后收費方式運營。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意見》明確,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規范治理的配套改革。改進體育、藝術中考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切實加強過程性考核,弱化選拔功能,注重對學生運動習慣和藝術素養的培養,不得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