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還清30多萬元債務!這份“信用修復證明書”他等了7年……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發出了江蘇首張“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證明書發給了一位農貿市場攤主衛云培。他是如何從“個人破產”到清償債務并最終修復信用的?
菜場擺攤7年還債30多萬元
他獲得信用修復證明書
衛云培是重慶人,1986年來到無錫打工,從工地的泥瓦工做起,一路打拼。1993年,衛云培拉起了一支施工隊開始在周邊城市承包工程。2012年,由于“發包”老板“失蹤”,資金鏈斷裂,衛云培欠下了30多萬元的外債。2018年,他被兩位工友起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僅欠了外債,還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老衛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面對。想通之后,老衛沒有頹唐,也沒有選擇做“老賴”,決心和妻子一起去菜場擺攤,夫妻倆要用每天微薄的收入償還巨額債款。
為了攢錢還債,老衛戒掉了抽煙喝酒,每天凌晨準時起床出攤。幾年下來,夫妻倆的日子過得艱辛清貧,但安穩平靜。今年1月27日,老衛償還了最后一筆欠款,曾經沉甸甸壓在頭頂的陰霾徹底消散了。
3月20日,衛云培收到了來自法院的一張信用修復證明書,證明書上明確寫著債務人已按計劃清償完債務,這也意味著老衛恢復了個人信用和社會活力。
這一天,老衛用了7年的時光。
司法新舉措
助“誠實而不幸”者重獲信用
當初決心靠自己擺攤收入來償還欠款的衛云培沒想到,他的個人情況受到了錫山區法院的關注。2021年,作為試點,錫山區法院推出“類個人破產制度”,老衛的情況因此迎來了轉機。
辦案人員講述,衛云培在執行過程中十分配合法院工作,沒有發現有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等一系列行為,于是認定他符合“誠實而不幸”原則。
“誠實而不幸”原則,是指債務人的負債原因是能夠被社會公眾所理解的,比如老衛有擔保負債、自己也有被拖欠的款項等原因。其次,老衛在整個過程中都是如實申報,沒有不誠信的行為。
因此,2021年9月30日,法院裁定批準衛云培個人債務清償計劃,同時豁免部分債務,分期三年半清償剩下的債務。
此外,法院綜合考慮衛云培一家的實際情況,還豁免了原本需要強制執行的生產生活必需品,比如一輛二手面包車、手機等生活用品,還有收款碼的使用等,價值并不高,但都是能夠保障老衛夫妻倆能進貨經營和生活使用。
2025年3月20日,錫山區法院專程向衛云培發放了信用修復證明書,明確債務人已按計劃清償完債務,滌清了相關失信信息,并告知相關主體在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經濟交易活動中,不再因此案對衛云培予以信用懲戒。
辦案人員講述,這份證明書能夠為衛云培的信用背書,告訴相關機構,他是一位誠信履約的債務人。
衛云培將來之不易的信用修復證明書整齊疊放,與之前的幾本記賬簿放在一起,鎖進家中柜子。外出打拼數十載,從沒有像這一刻,讓衛云培感到輕松愜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蘇全省法院受理類個人破產案件1290件,214名債務人得到免責。更多像老衛這樣的債務人,通過自己的努力,還清欠款,恢復了個人信用和社會活力。
“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
有何重要意義?
到底符合什么情況才屬于“誠實而不幸”?“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具有怎樣的意義?
法律專家岳屾山分析,我國的個人破產制度目前還處于地方試點階段,旨在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債務紓困路徑,同時積累立法經驗。
證明書充分展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秉持著以人為核心的理念——
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一次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使得他們在履行完債務后能夠回歸到正常的生活;
還明確了債務人已依照計劃完成債務清償,清除其相關失信記錄;
向相關主體表明,不再因為此案件對當事人進行信用懲戒。
信用修復完成后,債務人可以重新參與到經濟活動中,比如申請貸款、開展創業等,都不會再受到影響。這就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同時也為未來的個人破產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提供了極有價值的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