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開“曬”年度預算 公車購置費預算數多為零
2016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大幕15日開啟,財政部、國家衛計委等數十個部門率先“曬”出了年度預算賬單。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發現,在備受外界關注的“三公”經費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多為零。
中央部門開“曬”細賬
——教育部對超出預算2.39萬元作解釋
15日上午,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對外公開其2016年部門預算,拉開了2016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大幕。據新華網報道,今年報送全國人大審議的中央一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共計100個,未來幾天將陸續向社會公開。
截至記者發稿,已有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國家衛計委、民政部、交通運輸部、教育部等數十個中央部門“曬”出了賬單。
據悉,今年是中央部門連續第七年推進部門預算公開,也是按照新預算法公開中央部門預算的第二年。今年的公開內容更加豐富和細化,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其中基本支出進一步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今年公開內容的細化還體現在對錢款增減問題的解釋上。
譬如,針對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比2015年預算數增加850.00萬元,國家發改委解釋稱:“主要是我委相關工作職責和重點任務增加所致。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我委,有關涉外任務持續增長;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工作不斷加強,赴外協商談判任務大幅增加。為此,相應增加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額度。”
再如,針對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較上年增加 223萬元,國防科工局解釋說,“主要是我局牽頭參與伊朗阿拉克重水堆改造項目國際合作任務不斷增加,出國費預算相應增加。”
這種細化不僅體現在對數百萬元增加款項的解釋上,更體現在對于小額費用的釋疑中。例如,針對2015年公車購置費預算數為0、執行數為2.39的問題,教育部解釋稱,“因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調入一臺公務用車,按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形成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2.39萬元。”
聚焦“三公”經費
——公車購置費預算數多為零
在中央部門預算中,“三公”經費歷來頗受外界關注。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包括交通運輸部、國家衛計委、民政部等在內,今年較多中央部門下調了“三公”經費預算。
以交通運輸部為例,2016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079.19萬元,較2015年預算數減少350.3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比2015年預算數減少48.9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減少0.7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194.34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106.35萬元。
在“三公”經費預算數的“瘦身”中,公車預算數壓縮的貢獻較大。
除了交通運輸部,另如,國家衛計委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44.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161.25萬元。
國家衛計委的解釋稱,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繼續壓縮支出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精神,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
再如,國務院扶貧辦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上年執行數減少的7.61萬元中,主要是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
此外,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業已“曬”出賬單的中央部門中,包括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務院扶貧辦、民政部、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等在內,多數部門的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均為零。
多部門將中紀委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單列
——防止發生利益羈絆,增強派駐監督有效性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去年6月,中央紀委機關會同財政部出臺了《中央紀委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專項工作經費管理辦法》,明確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
在本次集中公開的中央部門2016年預算中,多部門公開這份單列的預算。
例如,財政部在預算中說明,該部門2016年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2016年預算數為160萬元,比2015年執行數增加160萬元。
同樣標明將此項支出在預算中單列的還有央行、證監會、教育部、住建部等諸多部門。
央行在預算說明中指出,其紀檢監察事務派駐派出機構2016年預算數為170萬元,這是新設立的中紀委駐央行紀檢組預算。
再如,國資委2016年的預算說明中稱,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92.91萬元,與2015年執行數相比,增加了451.92萬元,增長102.48%,主要是支出科目調整,將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專項支出調整到該科目。
在住建部對此份支出的說明中,將此經費名稱表述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大案要案查處(項)”,住建部的這部分預算為100萬元,比2015年執行數增加80萬元。主要原因是:從2016年起將中央紀委駐該部紀檢組開展工作的專項業務費支出單獨列示。
為何將中紀委派駐機構的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2014年12月,時任中央紀委副書記的陳文清曾對媒體解釋稱,派駐機構的辦公條件、后勤保障繼續由駐在部門負責,但與以往不同的是,派駐機構的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這是防止發生利益羈絆、增強派駐監督有效性的重要制度設計。”(完)